财政补贴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工作是自治区十一五”节能目标的需要,是一项实实在在的惠民工程。自治区经贸委、自治区财政厅下发了《关于实施国家财政补贴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工作的通知》,自治区分配给乌昌地区的国家财政补贴高效照明产品数量(第一批)为90万只。
在推广会上,自治区节能中心和乌鲁木齐市经委节能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有关负责人就推广高效照明产品的意义、要求发表了讲话,高效节能产品厂家代表对相关程序做了详细解答。产业发展局要求有关企业、社区充分认识到这次推广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全面配合开展推广工作。会后,参会人员与厂家代表就具体细节又进行了进一步的沟通。
目前,财政补贴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工作已在乌鲁木齐市全面展开,高新区的推广工作也将进入全面实施阶段。
相关链接:今年4月,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在北京召开了全国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工作会议,部署首批5000万只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工作,标志着我国财政补贴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工作正式启动。我国是照明产品的生产大国和消费大国,推广高效照明产品有利于提高全社会节能减排意识,改善城乡居民照明条件,对推动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具有重要意义。据统计, 如果将在用的白炽灯全部替换为高效照明产品,每年可节电600多亿度,相当于节约2200多万吨标准煤,减少二氧化碳排放6000多万吨、二氧化硫排放59万吨。同时,推广高效照明产品有利于支持企业做大做强,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为支持高效照明产品推广,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建立了补贴节能产品推广新机制。一是明确由中标企业负责具体推广,推广的产品数量越多,得到的补贴资金越多。二是采取间接补贴方式,由企业按中标协议供货价格减去财政补贴后的价格销售给用户,最终受益人是消费者。三是将高效照明产品纳入政府采购范围,不仅选择的推广企业是行业排头兵,而且推广的产品是达到较高能效等级、质量标准的高端产品。四是加大补贴力度,对大宗用户,按中标协议供货价格30%、城乡居民按50%给予补贴,使推广产品价格达到一般用户和家庭都能接受的价格,保证推广任务的落实。这是我国首次运用财政补贴手段支持涉及广大消费者的终端节能产品推广,也是财政补贴节能产品推广机制的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