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山网讯 碱泉二街延伸段新建道路工程属市级重点工程。东起翠泉路,西至碱泉街。道路全长1.01公里,道路宽度41米,碱泉二街延伸段新建道路及游园绿化规划拆迁红线范围之内共有被拆迁户88户,拆迁总面积10895.93㎡。
2007年3月,天山区成立了碱泉二街拆迁工作组,设立了碱泉二街拆迁办公室,展开了对被拆迁户88户中,有产权证36户,有证建筑面积3857.25㎡;无产权证52户,无证建筑面积7038.68㎡。目前,已拆迁70户,拆迁面积9068.62㎡。其中:有产权证18户,拆迁建筑面积2029.94㎡,已拆迁无产权证52户,拆除建筑面积7038.68㎡,违章建筑全部拆除。剩余被拆迁户18家拆迁面积1827.31㎡。
拆迁后,碱泉二街经过新修道路,扩大碱泉街游园绿化面积,使周围片区居民受益。从而改善以前脏乱差的面貌,优化居住环境,方便居民出行,缓解交通压力。
碱泉二街延伸道路新建工程”道路建设已完成60%,主道路可通车,但因拆迁工作未完成导致道路建设基本停滞。截至2007年年底,道路工程区域内仍有18户拒绝拆迁,被拆迁户仍漫天要价,拒绝拆迁,使拆迁工作无法正常进行,严重影响了市重点工程“碱泉二街延伸段道路新建”工程的整体进度。
天山区建设局局长余福江
市委主要领导于2008年7月27日亲临现场,天山区委、区政府就拆迁工作召开了3次专题会议,要求以人性化拆迁,解决被拆迁户实际困难并给予相关优惠政策。采取拆迁工作倒计时,对于被拆迁户于2008年9月12日以后仍不配合支持、坚持采取对抗、无理取闹的,政府将坚决实施强制拆迁。
拆迁安置实行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两种方式。被拆迁户要求货币补偿的按照房地产评估价给予补偿,要求产权置换的按同等产权面积,拆一补一的思路,我们已协调了住宅进行安置。对积极配合拆迁工作的可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1、被拆迁户于2008年9月10日前与碱泉二街拆迁工作组签定拆迁补偿协议,积极支持拆迁工作,在2008年房屋评估报告值的基础上上浮10%给予奖励。
2、被拆迁户于2008年9月10日后与碱泉二街拆迁工作组签定拆迁补偿协议的,推后一天奖励值降幅2﹪,5天后不予上浮。
3、区政府实施《碱泉二街延伸段道路改造征迁自行拆除奖励办法》,自奖励办法公布之日起签署协议并拆除的拆迁户可获得区政府一次性奖励5万元现金,推后一天减少一万,5天后没有奖励。拆迁户杨新泽、木拉提可以享受此优惠条件。
4、实施民生救助工作。区政府对家庭基本生活困难、子女入学困难、就医困难、就业困难等实际困难的被拆迁户按照相关政策给予解决低保、学费救助、医疗补助等救助政策。
5、对享受低保的人员根据规定也可以同时享受相应的取暖补贴、大病救助。
天山区民政局副局长阿不力孜
对本次拆迁,区政府将本着依法拆迁、和谐拆迁的理念,对于被拆迁户于2008年9月12日以后仍不配合支持的,将坚决执行强制拆迁。其拆迁补偿按照2008年房屋评估价给予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