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个普通的老百姓如何才能住进自己称心如意的房子呢?记者近日走访了新疆志通律师事务所康明远律师,就大家关心的问题进行了咨询。
据康律师介绍,验收新房时首先要审验“两书一表”,即《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以及《竣工验收备案表》。“两书一表”可以作为法律文书,商品房预、出售合同的补充约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其次要做的是进行面积核实。”康律师介绍,在购房前一定要核实房屋面积,尤其是购买期房的业主,应该核实购房合同签订面积是否与实际面积相符,以免事后产生纠纷。
此外还要进行设计比照。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规定:房子销售后,开发商不得变更规划、设计。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变更规划、设计,应当在变更确立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购房者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购房者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规划、设计变更以及由此引起的房价款的变更。开发商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购房者,购房者有权退房,并由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
最后购房人入住时,可以通过验房公司或相关单位对房屋质量进行验收。在验收过程中,主要对墙面裂缝、地面楼板、门窗、水电工程等几个方面;同时还要注意地面、墙面的平整度,墙面是否有空鼓,地面是否有漏水、渗水的情况。
作者:钮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