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0月19日刊登《装修押金究竟该不该交?》的报道后,房产热线不断,反映装修押金遭受物业扣罚和不退的情况。
“我们公司在新民西街一楼盘为业主进行装修的时候,向该小区物业交纳了1000元装修押金,可是装修完工后,该物业公司却怎么也不退还押金。”联合艺华装饰公司设计师张怡栋致电本报反映。
在北京路附近购买了房子的许建江先生则有着不同的遭遇:“我进行装修的时候,物业向我收取了1500元装修押金,可是物业公司一会说要从装修押金中扣除装修垃圾清理费,一会又说我在装修期间开门要扣钱,现在装修完工了,装修押金还没有退给我。”
关于这些问题记者采访了新疆志通律师事务所康明远律师,他介绍首先物业无权强行收取装修押金,更不能扣除押金。如果业主委员会同意并且委托的情况下,物业公司可以收取装修垃圾清理费。若物业公司代收,必须有收费委托书,且开具统一发票,同时应按照物价部门的收费标准进行收取。
上述读者反映的情况,可以看出物业公司已经涉嫌乱收费,可以向物价管理部门进行投诉。
作者:钮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