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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物业公司上网道歉再赔3万元

2007年11月01日 16:25:41 稿源: 广州日报 发表评论 订阅新疆手机报

事件回放

开发商拟在小区内新建7幢高层住宅,激起反对。当事态陷入胶着之际,开发商及物业公司抛出一封“公开信”,声称参与维权的梁少贞“维权为名、勒索为实”,并在网上广发消息;梁少贞遂状告开发商及物业公司侵犯其名誉权。

广州市荣誉市民梁少贞状告开发商及物业公司侵犯其名誉权案,白云区法院日前作出判决,开发商和物业公司连带赔偿梁少贞夫妇3万元,并在小区网站上为两人恢复名誉,赔礼道歉。

缘起

开发商拟用绿地建楼

去年6月,白云堡小区的开发商——广州白云堡房产开发有限公司向规划部门报建,打算在小区西南角的一处绿地,再修建7幢15层的住宅楼。这块4000多平方米的地块,几乎是整个小区最后一块可利用的绿地,目前是小区儿童乐园、游泳池和少量商铺等公共配套设施所在地。消息传出,业主们立即表示反对。梁少贞也加入了维权的队伍。

升级

意外出现一封“勒索信”

5月初,正当维权进行得如火如荼之时,开发商和物业公司忽然在网上扔出一枚“重磅炸弹”:以三封检举信和四五份影印文件,“揭发”梁少贞“名为维权,实为谋私”。白云堡房产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王北赣称,因为梁如此反复,双方最终谈崩了。

然而,在开发商接连发出揭发性质的“告业主书”后,梁少贞依然得到了广大业主的支持,甚至有业主担心梁的人身安全。

聚焦“勒索信”

真有把柄?还是诬陷?

6月8日,声称不堪被诽谤、侮辱的梁少贞和丈夫李业顺将开发商告上法庭。在庭审中,一份被疑篡改过的补偿协议成为双方争辩的焦点,该协议主要内容是开发商将一栋别墅以超低价卖给梁少贞作为增建高楼的补偿,希望梁少贞改变维权的立场。梁少贞表示这是因为当时没有特别仔细看协议,以为开发商是给每个业主的补偿,在签了认购书后才发现只给自己一人补偿,便当场就把认购书撕了。梁少贞的代理人也指出,原件已经被撕毁,开发商出示的协议是被拼接过的,真实性非常值得怀疑。

判决

两被告恶意中伤应担责

白云区法院审理后认为,开发商兴建高层住宅项目支持或反对非梁少贞夫妇所能控制和掌握,不存在梁少贞夫妇实施要挟的情况。而开发商和物业公司在公开信中针对梁少贞夫妇使用了具有侮辱性的用词,并向业主发布虚假信息,对他人进行恶意中伤,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遂作出上述判决。

发表评论 打印此页 【责任编辑: 赵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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