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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毕业生落户不需找“公安”
【稿 源】 新疆日报 【作 者】 【发表时间】 2007年01月08日 09:42:18

     天山网讯(记者杨萍报道)1月7日,乌鲁木齐市公安机关传出消息,大中专毕业生申请落户乌鲁木齐市不必再到公安机关,自治区团委或人事厅大中专毕业生集体户服务窗口可为其办理手续。

    记者从自治区团委了解到,大中专毕业生申请落户到乌鲁木齐市,只要携带报到证、户口迁移证、毕业生、身份证(丢失身份证者请携带户籍处开具的挂失证明)、就业合同书(一年或一年以上)、单位落户证明等材料到自治区团委或人事厅大中专毕业生集体户服务窗口办理落户手续。自治区团委及人事厅同时开通咨询热线,毕业生落户可拨打8990306咨询。


(责任编辑: 朱凯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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