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山网讯(记者曹慧娟报道)新疆各级检察机关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抓住关系民生的突出问题加大法律监督力度,全面加强对刑事诉讼、民事审判、行政诉讼和刑罚执行活动的法律监督,促进严格执法和公正司法。
2003年以来,新疆各级检察机关加强刑事立案监督,督促侦查机关立案592件、撤案90件。加强对侦查活动的监督,既防止打击不力,又注重保护人权,依法追加逮捕223人,追加起诉501人;不批捕9989人,不起诉4549人;对侦查活动中的违法情况提出监督纠正意见191件(次)。
加强对审判活动的监督,对有罪判无罪、量刑畸轻畸重等刑事裁判提出抗诉480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裁判提出抗诉877件、再审检察建议450件,对审判活动中的违法情况提出监督纠正意见441件(次)。加强对涉及劳动争议、保险纠纷、人身损害赔偿等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的监督,依法监督纠正,显示公平的裁判,维护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
加强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监督,对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等问题提出监督纠正意见135件(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