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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车辆超速超载1月10日起将重罚

2008年01月10日 16:02:59 稿源: 乌鲁木齐晚报 发表评论 订阅新疆手机报
    天山网讯(记者彭芳 于小琴 通讯员宋大勇报道)从1月10日开始,新疆高等级公路交警支队将在管辖的近700公里道路上,开展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集中整治行动。

    记者9日从高等级公路交警支队了解到,本次整治自1月10日开始,至3月10日结束。高等级公路交警支队所辖的11个大队将同步启动。

    1月10日至14日为动员部署和宣传阶段,主要针对客运车辆、重型货车、厢式货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展开安全宣传工作;1月15日至3月7日,将对高速路上超速、客车超员、货车超载、箱式货车违法载客、违法停车五类违法行为展开重点整治,从重处理违法司机;3月8日至10日对集中整治行动进行总结。

    高等级公路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每年1月至3月,吐乌大高等级公路及乌奎高速公路均处于客、货运高峰期,交通事故发案率也将随之上升,因此此项行动,将从重点车辆、重点违法行为、重点问题这三方面开展严管工作。

    同时,高速路交警公布了各大队联系电话,希望驾驶员在道路上发现交通违法行为的车辆或发生交通事故后,能及时与交警取得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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