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山网讯(记者曲媛媛 于江艳报道)从1月15日起,国家发改委开始对粮油、肉、奶等商品启动临时价格干预。昨日(1月17日),乌鲁木齐市价格监督局负责人表示,根据新修订的《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若企业不执行法定的价格干预措施,将被处以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
如果乌鲁木齐市民发现市场上的商品价格出现异常,可拨打12358进行价格举报。
该负责人表示,目前国家发改委的正式文件尚未到达我区。从目前首府的价格投诉情况来看,关于粮、油、牛奶等商品的价格投诉近期数量较多。此次启动临时价格干预,其对象主要是大型超市、商场、批发环节等领域的企业。
乌市商务局(粮食局)方面则表示,该局已指定了一批大中型百货店、超市、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粮油、肉品生产经营企业为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单位,建立了首府的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系统。一旦生活必需品市场出现异常价格波动,该局会立即向乌市生活必需品应急处置总指挥部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