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论坛

法治>>维权

酒店里老鼠咬伤旅客的嘴唇 酒店担责赔偿两千元

2008年01月18日 17:26:04 稿源: 中国经济网 发表评论 订阅新疆手机报

花1.8元买的一支假冒止痒膏致消费者出现皮炎,药店被责令赔偿18000元,相当于零售价的一万倍。昨日,省工商局公布了包括此案例在内的2007年度全省消费维权十大典型案例。

去年8月,因蚊虫叮咬,张女士在宜昌西陵区沿江大道某医药零售连锁公司花1.8元购买一支止痒保健乳膏,涂抹不久出现红肿、脱皮等不良反应。医院诊断为患处急性接触性皮炎。张女士多次与药店交涉无果后,向宜昌市工商局申诉。工商人员协助张女士将止痒保健乳膏送检,结果发现该药为假冒产品。经工商调解,药店一次性赔偿张女士医药费等计18000元。据悉,这是我省消费维权领域历年来倍数最高的赔偿。

去年3月,湖南李先生入住武汉武珞路丁字桥某酒店3118房,晚上睡得正香时被老鼠把上嘴唇咬得血流不止。李先生被同事紧急送往医院救治,医院为他打了破伤风针,并注射了狂犬疫苗。经调解,店方除承担医药费外,还免去李先生3天房费,另补偿2000元。

十大典型案例中,还包括政府采购供货商售假品牌笔记本电脑、商场强行用泡泡糖作为现金找零,一言不合商场保安还打消费者、鞭炮致人耳膜穿孔,消费者获赔两万、商场出售劣质皮包还刁难消费者、儿童就餐被烫伤获赔2万元等。

省工商局昨介绍,去年,全省各级工商部门共受理消费者申诉65794件,已成功处理61876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6100.07万元。

发表评论 打印此页 【责任编辑: 实习生 罗开明
网友评论 (以下网友留言不代表本网观点)
昵称 匿名发表
内容 查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