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人问:
我是一名路桥工程技术人员,工作七年没有节假日双休日,每天工作十小时左右也没有加班费,算今年二年没回家过年了,可单位和我签的是定时劳动合同,上面说的工时,待遇都按劳动法走的,与我现在的情况根本不一样!合同期限是五年,到今年年底到期。请问我能马上解除劳动合同不用提前通知单位吗?通过仲裁我能要回多久的加班费?单位应该给我几个月的经济补偿?有时效限制吗?
律师:
你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每一年有一个月的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