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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生触断落电线身亡 村委会维护不当赔偿15万元

2008年01月24日 15:27:21 稿源: 中国经济网 评论 订阅新疆手机报

大兴区魏善庄镇小学生小强(化名),放假期间在学校外墙边玩耍时,被断落在地上的电线电死。近日,市一中院认定电线所属的村委会应该对小强的死亡承担主要责任,判令其赔偿小强父母15万余元。

2006年7月1日,放假在家的小强在自己就读的大兴区魏善庄镇一小学院墙外玩耍时,被断落在地上的一根电线电击致死。事情发生后,小强父母发现,该断落电线联通着村委会所有的农田低压线路。

市一中院近日终审认定,该段线路属于村委会的运行维护管理范围,村委会对该线路管理维修不当,造成电线断落,导致了小强触电身亡,对此应承担主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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