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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婚强行生育是否构成人身伤害

2008年02月18日 18:38:08 稿源: 新浪法制 评论 订阅新疆手机报

    提问人: 

    我与一女子有恋爱关系。后分手。经我多次劝告作引产手术,无果。于2006年8月该女子生下一小孩。现起诉我,请求因生育住院、护理费、营养费、精神赔偿。请问我是否构成人身伤害,这些费用都是否该支付(法律依据),又如何计算?盼!!!!急!!!!!  

    律师答复 :

    你应当支付相关费用,你的说法很荒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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