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人:
本人1997年2月参加工作至2008年2月已有11年,单位至今没有和本人签订劳动合同,(注;期间单位为了应付检查签过1年的劳动合同,本人手里没有副本)单位从97年至2005年单位未给本人上任何保险,06至08年由本人上个人保险,单位给与报销。
单位要求本人自2008年3月开始签劳动合同,本人如果想辞职可以申请什么样的劳动补偿?
律师答复 :
劳动补偿金每满一年有一个月,最长不超过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