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描述:
我借给朋友了陆万元钱,打了借条注明还款日期为一年,利息按银行利率结算,朋友的妻子是医院正式职工,做了他的担保人,他有一张东风雪铁龙车,这个车他是从他朋友处连贷款一起转过来,一直没办过户,但车贷一直是他在还,我借给他的陆万元里有两万是用来还车子的最后贷款,我就想问一下,如果我打官司,到执行时他的车可以用做执行吗(还没过户的情况下)?他妻子的工资和财产可以定期用做执行吗?
律师解答:
如果车的所有权登记是他本人,可以执行车。他妻子的工资和其他财产应该可以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