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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安全条例列入立法计划 九成人信息曾遭侵害

http://www.tianshannet.com  2008年04月16日 11:11:30 天山网  订阅新疆手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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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络调查显示,九成人遭遇过个人信息被泄露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法学专家建议,设立“侵害个人信息罪”

李晓宜 绘

    “您好,我是城市酒店联盟的,邀请您加入我们的贵宾会员,您将可以享受打折优惠……”前几天,记者接连接到类似的电话,使人烦不胜烦。

    事实上,遭遇类似烦恼的远不止记者一人:有人买了新居,还没等搬进去,就天天有电话问你装不装修;车险还没到期,若干个保险公司就开始“关心”你……

    烦恼之余,我们不禁要问:这些信息是如何泄露的?泄露个人信息,该当何罪?

    记者从国务院法制办获悉:与保护个人信息相关的《信息安全条例》已列入国务院2008年二类立法计划,正在抓紧研究制定。

    个人隐私成了公共资源

    ●一些商家或个人出售个人信息获利

    前不久,某网开展了一次有关个人信息泄露的调查,结果显示,90%的网友曾遭遇个人信息被泄露;有94%的网友认为,当前个人信息泄露问题非常严重。

    我们的个人信息究竟是怎么泄露出去的呢?在今年全国人大会议期间,据全国人大代表、福建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李明蓉调查,个人信息泄露渠道广泛:一些商家或个人通过问卷调查、网络注册、会员登记等方式收集用户信息;消费者在就医、求职、买车、买房、买保险,或办理各种会员卡、优惠卡或银行卡时填写的个人信息被出售;网络登录申请邮箱、注册进入聊天室或游戏厅时填写的个人信息被非法搜索或链接;名片代印机构储存的大量个人信息被泄露;物业泄露业主信息;废旧电脑磁盘恢复数据等等。

    记者调查也发现,一些商家或个人专门通过搜集他人信息,用来出售从中获利。他们或是利用自己的朋友网络,请朋友提供单位同事或周围其他人的个人信息,或是自行套取,通过问卷调查、会员登记等方式收集用户姓名、职业、年龄、住址、电话号码等信息。

    近年来,一些大中城市兴起的商业信函公司,就是通过收集、买卖用户“名址库”来赢利的。此外,人们在申请电子邮箱、注册进入聊天室或游戏厅时填写的个人信息,也有可能被泄露。

    在今年“3·15”消费者权益日期间被媒体曝光的“分众事件”,揭开的黑幕让人触目惊心:仅一个分众无线传媒技术有限公司就掌握了中国5亿多手机用户中一半的信息。该公司对机主的信息进行详尽分类,细致到机主的性别、年龄、消费水平等,以“精确”发送“广告”短信到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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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藏此页 打印此页 稿源: 人民日报 责编: 王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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