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月10日下午,最高人民检察院新闻发言人童建明做客新华网,解读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图为童建明回答网友问题。(新华网 张泳摄)
新华网消息 3月10日上午,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贾春旺向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作了工作报告。3月10日下午,最高人民检察院新闻发言人童建明做客新华网两会访谈,解读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与网民进行在线交流。以下为访谈部分内容:
网友“民政的进程”:我国的检察机关正在推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这项制度实施以来取得了什么样的效果?您能否给大家介绍一下这几年改革的情况呢?
童建明:司法改革是本届五年司法工作的一大鲜明特色,也是本届检察工作的一个特出亮点。根据党的十六大关于司法体制改革的部署和中央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提出的关于司法体制改革的初步意见,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检察改革的三年实施意见》,扎扎实实地推进各项改革,陆续出台了30余项具体改革措施。这些改革措施,概括起来是围绕两个方面的内容展开的:一方面,是强化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以更好地实现十六大报告提出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必须保障在全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的目标;另一方面,是加强对检察机关自身执法活动的监督制约,保障检察权的正确行使。这两方面双管齐下、相互促进。
在强化法律监督职能方面,重点是改革完善对侦查活动的监督监督制度,针对近年来发现的冤错案件暴露出来的问题,完善了审查批捕环节讯问犯罪嫌疑人、审查起诉环节证据审查制度,研究制定了非法证据排除制度,健全了对刑讯逼供等侦查违法行为的监督机制。根据死刑核准权收归最高人民法院行使和死刑第二审案件依法实行开庭审理的情况,研究制定了对死刑第二审案件的审查和出庭制度,加强了对办理死刑案件的法律监督工作。健全了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同步监督机制,完善了对刑罚执行的监督制度。通过实行这些改革,完善法律监督机制,强化法律监督措施,提高法律监督的效能,及时发现和监督纠正诉讼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更好地维护了司法公正。
在加强对检察机关自身执法活动监督制约机制方面,又可分为内部和外部两个方面。在完善检察机关内部制约机制方面,像刚才主持人提到的重点推行了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最高人民检察院从2005年开始推行这项制度,要求对职务犯罪嫌疑人从第一次讯问开始就要全程同步录音录像,而且必须是从头到尾全程录像,这个制度对于加强对侦查人员的监督和制约,防止刑讯逼供等问题起到了很好的作用,促进了侦查工作的规范化建设,同时也促进了侦查人员侦查预审水平的提高。另外还建立了查办职务犯罪备案审批制度、检务督察制度,完善了过错责任追究制度。
在完善检察机关接受外部监督机制方面,重点是开展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和深化检务公开。这里重点介绍一下人民监督员制度。这个制度是检察机关主动接受群众监督、保障检察权正确行使的一项重大工作机制创新,是检察改革的一项重大成果。这项制度从2003年9月开始试点,2004年8月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目前全国已有86%的检察院实行了人民监督员制度。人民监督员已监督三类案件21000多件,其中不同意办案部门意见的930件,检察机关采纳543件,占58%。经过四年多的实践,这项制度已取得比较明显的成效,促进了检察机关严格公正文明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