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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为了人民群众的利益——2007年新疆纠风工作回顾

2008年03月27日 11:59:32 稿源: 新疆日报 评论 订阅新疆手机报

    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是纠风工作的重要任务。2007年,自治区纠风工作按照中央和自治区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坚持一切从人民利益出发不断加大纠风专项治理力度,着力从源头上解决多年来困扰群众的不正之风问题,赢得了群众的好评。

    围绕促进教育公平,深入治理教育乱收费

    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定期召开治理教育乱收费厅际联席会议,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由各级政府牵头,相关部门参加的治理教育乱收费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级教育部门与辖区内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牞层层签订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责任书,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认真落实国务院免除西部地区农村中小学学杂费、教科书费和补助贫困寄宿生生活费的“两免一补”政策,减轻贫困学生家庭经济负担3亿多元。

    自治区纠风办与有关部门组织工作组,对伊犁、塔城、乌鲁木齐三个地州市的中小学教材、教辅材料征订工作进行调研,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有关部门进行了整改;加强对各级各类学校的收费管理,进一步规范收费行为。在全区教育系统开展了“价格服务进校园”活动和创建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市、区)活动,建立健全了科学合理的转移支付制度、农村义务教育财政保障机制、监督约束机制等。设立农村免费义务教育资金专户,确保每年新学期开学前农村中小学所需资金及时足额到位、专款专用;继续严格执行“借读生”、“择校生”的各项管理规定,加强对民办学校的管理与监督,认真清理整顿公办中小学举办“校中校”、“校中班”问题,加强薄弱学校建设,促进了学校的均衡发展。

    同时,自治区纠风办会同自治区教育厅、发改委、审计厅等部门对乌鲁木齐地区15所重点中小学收费工作进行了专项检查,取消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代收费、服务性收费,减轻贫困学生家庭负担1462万元,查出在教材订购过程中代收费、服务性收费征收中发生的商业贿赂案件48起,涉案金额1200余万元,查出教育违规收费260万元,已清退违规收费金额73万元,44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围绕解决群众看病贵的问题,狠刹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看病难、看病贵是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也是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最关注的热点问题。为了给人民群众营造一个良好的就医环境,自治区采取了一系列切实可行的措施。以深入开展医院管理年活动为契机,实行自治区同等级医院医疗检查报告单互认共享、不当处方公示和点评制度;完善医德医风考核制度,坚持实行单病种最高限价制度,规范诊疗和用药行为;严格落实公立医院院长“一岗双责”制度,全面推行院务公开,普遍采取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和严格禁止乱加价、乱收费等等,这些措施的建立和完善,为遏制过度医疗消费起到了重要作用。

    从三方面入手强化价格监管,是防止药品价格虚高的重要举措。根据自治区主席办公会议精神,自治区发改委首次在本部门门户网站和新疆价格信息网上征求药品定价意见,出台了新增定价的177种药品最高零售价,增强了价格政策的透明性;根据国家药品价格管理政策和西北五省地方定价药品的协调意见,分10批降低和规范了约1500个品种约9000个剂型规格药品价格,平均降价幅度为17%,降价金额约3.4亿元;巩固药品集中招标成果,继续开展以地州为组织单位的药品和医疗器械联合集中招标工作,全区227所医疗机构中,有217家医疗机构采购中标药品18.92亿元,占医院用药总金额的85.11%,让利患者1.65亿元。这三项措施的实施,有力抑制了药价不合理上涨,老百姓看病贵的问题初步得到了缓解。

    此外,各级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普遍建立和完善了医疗服务评价体系,坚决纠正医务人员个人收入与科室经济效益挂钩的做法,有效制止了片面追求经济效益的行为。各级监察机关和纠风部门配合监管部门,积极开展对违法、虚假医疗、药品和保健品广告专项整治行动,仅2007年,全区就抽调345人组成97个检查组,对全区1202个医药单位进行专项检查,查出各类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违法案件343件,查处价格违法金额602万元,对违规单位处罚322万元,查处假冒药品、医疗器械等案件3623起,罚没款1137.96万元,9起案件移交司法机关,涉案人员13人。全区查办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案件56件,涉案58人,医疗机构上缴不当收益200.6万元。这些行之有效的举措,为规范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市场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围绕维护农民利益,扎实推进减轻农民负担工作

    农民能否顺利拿到征地补偿费和粮食直补款,党的支农惠农政策能否落到实处,这是衡量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成效的关键。自治区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减负工作,把维护好农民利益作为纠风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来部署,全面落实第一责任人负责制,实行目标管理,推动了减负工作的落实。

    自治区纠风办会同农业厅,加强对取消农业税和对种粮农民实行直补等支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通过落实各项支农惠农政策,全区减轻农民负担7.8亿元;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扎实开展涉农负担的农村用水、用电、中小学收费、经营性服务收费等方面的专项治理,乱集资、乱罚款、乱摊派得到了较好的遏制;严厉打击哄抬农资价格、制售假农资等坑农害农行为96起,涉及金额439万元,全区查出和纠正损害农民土地权益案件4起,查出其他损害农民利益的案件8起,有效地维护了农民的切身利益。

    围绕确保绿色通道的畅通,不断加大治理公路“三乱”和清理特权车力度

    有句俗语,叫做“要想富,先修路”,那么,有了路怎样才能实现富呢?群众的回答是:政府职能部门要全力保证公路和绿色通道的畅通,彻底消除乱设卡、乱检查、乱罚款等人为因素的“路障”,这样才能使绿色通道真正成为人民群众一心一意奔小康的富裕之路。

    群众的企盼就是政府职能部门的工作目标。为此,自治区建立了查处“公路”“三乱”问题快速反应机制,加强了对交通要道、绿色通道的重点监控。按照国务院纠风办、交通部等部门确保公路无“三乱”的通知要求,自治区纠风办会同交通、公安等部门明察暗访累计行程2万多公里,加强对全区公路和绿色通道运转情况的检查,撤并道路站(点)1个,对三个已到期的临时性治理车辆超限超载的收费站点,确定了撤并期限;取消4个出租车收费项目,涉及金额19.1万元;清理特权车、人情车976辆,收缴976个违规发放的各种车辆通行费减免卡,涉及金额700多万元;查出3起公职人员私养“黑车”、充当“保护伞”和2起公路“三乱”案件,8人受到党纪政纪处理。

    围绕减轻企业负担,下大力清理和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

    评比达标活动过多过滥,是加重企业负担的一个突出诱因。如何解决这一问题,2007年终于有了答案。根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自治区围绕减轻企业负担问题,在部门、行业和企事业单位普遍开展了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

    为确保清理工作取得扎实成效,自治区建立了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厅级联席会议制度,在自治区纠风办设立了清理工作办公室,及时下发了《关于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实施意见》,提出了“全面清理、逐级负责、严格审核、大幅减少、统一规范”的原则。通过一年来的努力,全区共清理出评比达标表彰项目2201个,经报请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已决定撤销1973项,撤销率91.6%,节约经费3630万元。

    围绕转变部门和行业作风,坚持“政风行风评议”和舆论监督两手抓

    在集中力量开展专项治理、从严刹风整纪的同时,大力开展部门和行业的政风行风建设,坚持依靠群众的有序参与,用民主评议推动纠风工作向纵深发展,这是在实践中逐步形成的开展纠风工作正确思路。

    为巩固这一成果,自治区在总结过去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继续实行区、地、县三级联动方式,采取问卷测评、听证评议、工作考核相结合的方法,对自治区发改委、国税局、人事厅、经贸委和公安交警大队等5部门进行了机关作风和政风行风评议。自治区党委副书记、常务副主席杨刚亲自参加评议大会并作重要讲话。通过评议,部门、行业真正从群众的评议中找到了工作中的差距,明确了努力方向,提高了部门、行业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的自觉性和为经济发展服务的主动性。2007年全区各级参评部门和行业共自查和解决行风问题3128个,出台优惠政策和便民措施3305条,为企业和群众办实事6056件。

    在强化舆论监督方面,自治区利用“行风热线”和“民生连线”两个平台,不断加大舆论监督力度。重新修订了《新广行风热线参播考评办法》,全年共播出行风热线节目350余期,受理群众投诉和咨询问题9000余件,听众反映问题的反馈率在95%以上。《新广行风热线》栏目在第十七届中国新闻奖评选活动中,获得十佳名专栏奖。目前,14个地州市和部分县市已开通“行风热线”。自治区纠风办、文明办与《新疆日报》联合开办的“民生连线”栏目全年刊发200余篇报道,及时反映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广泛开展创建“政风行风示范窗口”活动,经逐级检查验收,年内有340个基层服务窗口被表彰为先进单位,有力地促进了基层行业风气的转变。(自治区人民政府纠风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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