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山网讯(通讯员刘俊昌报道)5月4日,博州政府发布了《博州国有资产产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是博州第一个关于产权交易的规范性文件。《办法》明确规定,“本州所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资产,参股企业中的国有股、行政、事业单位等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等必须在博州产权交易所进行”。至此,全州基本建立起了统一的产权交易市场。
近些年来,随着博州国有资产管理改革的不断深入,国有企业产权转让、出售和资产重组越来越多,这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现象,有利于企业进行产业调整,实现资源优化配置。但是,由于产权的流动缺少一个规范的交易平台,容易使国有资产交易性流失问题的存在,如交易中的压值估价、低价贱卖、暗箱操作等。博州人民政府高度重视这一问题,通过建立和完善产权交易市场,以实现产权的公平转让。从解决产权流动中存在的国有资产流失问题入手,把建立一个全州范围的统一规范的产权交易市场作为经济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提升产权交易的市场功能,努力实现产权交易的公开、公平、公正,确保产权顺畅流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