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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反腐利剑

江西井冈山市一电信所长挪用公款4万余元领刑

http://www.tianshannet.com  2008年06月27日 10:54:43 天山网  订阅新疆手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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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告人钟集军在任江西省井冈山市电信局长坪电信所所长期间,未按规定将收取的电话费、电话安装费等费用上交至井冈山市电信局,个人将43885元公款挪作他用。6月23日,江西井冈山市人民法院一审以挪用公款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零十个月,并追缴被告人钟集军犯罪所得33885元发还给受害单位井冈山市电信 局。

    经查明,2004年12月至2006年9月,被告人钟集军任井冈山市电信局长坪电信所所长,其在任职期间未按规定将收取的电话费、电话安装费等费用上交至井冈山市电信局,个人将43885元公款挪作他用。2008年3月4日经井冈山市人民检察院追缴,被告人钟集军退回赃款10000元,余款至今未还。上述事实,被告人钟集军在开庭审理过程中表示无异议,检察机关向法庭提交被告人钟集军的供述与辩解,并有证人证言和相关书证、井冈山市检察院的扣押物品清单、井冈山电信分公司出具的劳工工资、福利待遇发放表等证明材料及被告人钟集军的户籍证明等证据证实,足以认定。

    法院一审审理后认为,钟集军在担任井冈山市电信局长坪电信所所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43885元归个人使用,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挪用公款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之规定,作出上述判决。

王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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