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且末县审计部门在对该县近三年来部分乡镇领导干部履行任期经济责任中发现乡村土地租赁费管理存在四个方面的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是任意减免土地租赁费。土地租赁费管理中,存在个别领导说了算,口头任意减免的情况,对确因自然灾害、经济困难,造成减产、绝收的农户,暂缓交、减交或免交土地租赁费情况,没有按规定程序经会议研究讨论;
二是财务人员责任心不强。财务人员没有建立土地租赁费收入台帐,存在土地租赁费入帐不及时,长期不对土地租赁费进行帐务处理等人为的违规问题,造成土地租赁费收入不真实,数字不准确;
三是收费票据不规范。在收取租赁费过程中,未能使用财政部门统一的收款收据,任意使用自行从商店购买收据进行现金收取,出现侵占、挪用土地租赁费的现象。四是土地租赁费合同要素不齐全。土地租赁费合同中对双方的违约责任,转租行为均没有表述完整,一旦遇到经济利益冲突时,极易发生经济纠纷。
建议:
一是加大《农村土地承包法》的宣传贯彻力度;
二是建立健全了土地承包管理制度,制定了乡、村土地承包管理工作职责,规范了土地承包合同格式、内容和签订、鉴证、调解仲裁程序;
三是认真搞好了土地承包纠纷的调解仲裁;
四是切实加强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的管理和指导;
五是增强领导干部法律意识,严肃财务制度建设,防止土地租赁费用的“跑、冒、滴、漏”现象;
六是加强财务人员的素质教育,规范收费票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