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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测绘局与公安厅签订地理信息共享与合作协议

2007年10月26日 09:55:00 稿源: 国家测绘局 发表评论 订阅新疆手机报

    天山网讯 10月23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测绘局与自治区公安厅签订地理信息数据资源共享与合作建设警用地理信息综合应用平台协议书。

    协议规定,自治区测绘局向公安厅无偿提供用于警用地理信息应用平台建设所需的全疆1:25万数字线划图,1:5万数字线划图、数字高程模型及地名数据库,重点区域1:1万数字线划图、数字高程模型以及全疆航空正射影像数据、高分辨率卫星影像数据等基础地理信息数据。自治区公安厅向测绘局无偿提供有关全疆州、地(市)、县(市、区)为地理单元的人口统计、公安局、派出所、治安点(报警点)、消防局(队)、消防栓(井)、交警队、车管所、驾训场所位置等相关信息,用于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的更新、优化和丰富。双方同时就共同建立警用地理信息平台的持续更新维护的长效合作机制,开展数据资源共享与合作试点,合作建立警用地理信息应用示范项目,推广警用地理信息应用平台建设等方面达成共识。

    双方表示,在“项目牵引、相互支持、优势互补、避免重复、实现双赢”的原则下,以更加积极的姿态和更加务实的行动,加快地理信息数据资源共享与合作建设警用地理信息综合应用平台,实现基础地理信息数据与公安业务信息的有机结合,进一步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推动全疆社会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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