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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于1月15日召开

2008年01月06日 10:40:28 稿源: 新疆日报 发表评论 订阅新疆手机报

    天山网讯(记者王新红报道)1月5日下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结束。会议决定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1月15日召开。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阿不都热依木·阿米提主持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自治区十届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自治区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时间的决定。审议通过了自治区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议程(草案),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议案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名单(草案),关于设立议案审查委员会的决定(草案),决定将以上草案提请自治区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预备会议审议、选举或通过。会议审议通过了自治区十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决定了自治区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列席人员名单。审议通过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稿),决定提请自治区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自治区促进新型墙体材料发展应用条例》和《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审查批准了乌鲁木齐市人大常委会提请批准的关于废止乌鲁木齐市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的决定、关于废止乌鲁木齐市人大常委会监督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工作的办法的决定、关于废止乌鲁木齐市人大常委会监督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工作的办法的决定。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阿不都热依木·阿米提在会议结束时说,五年来,自治区十届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自治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锐意进取,开拓创新,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为保障和促进自治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构建和谐新疆作出了应有的贡献。希望常委会机关各工作部门全力以赴的做好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各项筹备和组织服务工作,保证大会顺利召开。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宋汝鹄、海里且姆·斯拉木、达列力汗·马米汗、买买提明·扎克尔、胡吉汉·哈克莫夫、马建国、张国梁、阿山拜克·吐尔地、杜秦瑞及秘书长买买提·热介甫出席会议。

    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副主席艾力更·依明巴海、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肉孜·司马义,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买买提·玉素甫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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