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山网讯(记者杨媛媛报道)2008年乌鲁木齐市将投入36.89亿元进行城市建设,其中国家开发银行贷款为5.05亿元,占2008年城建总投资额的1/6。
1月16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张鸿,市委常委、副市长白桦,副市长李宏斌等领导就国家开发银行项目前期工作与国家开发银行新疆分行行长郑旭东一行进行座谈。白桦说,国家开发银行目前已成为乌市政府融集城市建设资金的主渠道。
据了解,2000年乌市与国家开发银行开始正式合作。2007年5月25日,国家开发银行与我市正式签订200亿元金融贷款协议,启动了我市与国家开发银行的第二轮开发性金融合作,第二轮合作启动以来,乌市已申请落实了2.18亿元的国家开发银行资金,首批贷款4500万元已经到位。目前,乌市已累计从国家开发银行融资79.68亿元,实际使用了60.58亿元,主要用于乌市路网建设、供排水、热力、燃气、污水处理、环保、水利防洪等重点项目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