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耀华,男,汉族,1947年2月生,湖北新洲人, 1974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69年9月参加工作,新疆大学中文系维吾尔语专业毕业,大学学历,副总警监。
1965.09-1969.09 新疆大学中文系维吾尔语专业学习
1969.09-1971.02 留校待分配
1971.02-1972.04 中国人民解放军9901部队农场接受再教育
1972.04-1973.08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党委宣传干事
1973.08-1977.08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机关团委副书记
1977.08-1983.09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市委、地委办公室秘书
1983.09-1985.05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委政法委秘书
1985.05-1986.04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公安处副处长
1986.04-1993.09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公安处处长
1993.09-1995.07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副厅级侦察员,喀什地区公安处党委书记、处长
1995.07-1998.10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
1998.10-2001.02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正厅级)
2001.02-2003.05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正厅级)
2003.05-2007.01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
2007.01-2008.01 政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九届委员会副主席,自治区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