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山网讯(记者张明珠报道)1月22日,记者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厅了解到,新疆自2008年起,将实现以县、市为单位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全覆盖。
据了解,自治区农牧区卫生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在2007年底召开的工作会议中,经审议同意将喀什市、乌苏市、裕民县、柯坪县纳入2008年度自治区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范围,届时,全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将覆盖农牧业人口991.49万人,预计参合人数866.69万人、参合率87.41%,实现了以县、市为单位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全覆盖。
记者了解到,2007年底,自治区已开展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工作的县(市、区)为87个,占全区应开展县(市、区)数的97.75%,其中享受中央财政补助的县(市)为79个;覆盖农牧业人口973.99万人,占全区农牧业人口总数的94.56%,参合人数847.25万人,参合率达86.99%。累计筹集合作医疗基金近9.912亿元,累计补偿受益人次达1156.54万人次,其中累计住院补偿受益达99.88万人次,广大农牧民对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制度的满意率达到9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