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山网讯 为确保新疆粮食安全,促进种粮农民增收,2008年国家将拿出9.7亿元对新疆种粮农民实行农资综合直补,比去年的4.79亿元的基础上增加4.91亿元,是全国唯一一个农资综合直补资金较上年翻番的省区。
为稳定种粮农民收益,从2003年夏粮收购起,新疆进行了粮食补贴从流通环节向生产环节转移的尝试。此外,从2004年开始,新疆全面实行粮食直补政策。从2006年开始,新疆又在全疆实行农资综合直补。据统计,2007年自治区区级财政已拨付粮食直补资金3.87亿元,农资综合直补金3.23亿元,仅农资综合直补每亩地就达到31元,两项直补相加,每亩地达到67元。截至2007年底,自治区级财政累计已拨付粮食直补资金17.19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