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论坛

新闻中心>>经济新闻

8月底前新疆完成采暖费“暗补”变“明补”工作

职工采暖费9月起随工资发放

2008年03月06日 14:49:00 稿源: 都市消费晨报 评论 订阅新疆手机报

    天山网讯(记者张冬梅 实习生何利报道)今年8月30日前,新疆各城市必须完成采暖费“暗补”变“明补”工作,9月起,采暖费将随工资一同发放,这意味着职工个人采暖费由单位报销的现象将不复存在。

    昨日(3月5日),在自治区建设领域节能减排工作会议上,自治区建设厅副厅长甫拉提·乌马尔说,已经完成采暖费“暗补”变“明补”工作的地区,要进一步完善补贴方案;没有完成的,必须抓紧实施,确保热费补贴改革工作按时完成。各地要建立完善弱势群体采暖救助机制,保障困难群众温暖过冬。

    记者了解到,“暗补”变“明补”即取消以往职工采暖费由单位统一支付的办法,实行供暖单位与热用户签订供用热合同,由热用户直接向供暖单位缴纳采暖费,采暖费将随工资发放。

    据悉,我区要求限期完成采暖费“暗补”变“明补”工作主要是为实施供热计量收费奠定基础。

发表评论 打印此页 【责任编辑: 黄琰
网友评论 (以下网友留言不代表本网观点)
昵称 匿名发表
内容 查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