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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15公斤液化气钢瓶置换工作3月12日起恢复

2008年03月11日 17:12:38 稿源: 乌鲁木齐晚报 评论 订阅新疆手机报

    天山网讯(记者王蓓 通讯员新燃报道)3月12日起,新疆燃气集团各液化气换气站点恢复15公斤钢瓶置换及2008年供气证换证业务。

    3月10日,记者从新疆燃气集团了解到,由于受南方冰雪天气影响,全国铁路运输不畅,导致燃气集团从内地购进的新液化气钢瓶未能按期到达,故从2月26日起,暂停了15公斤液化气钢瓶的置换业务。通过协调,目前新钢瓶已陆续到位。

    为确保用户能够安全使用液化气,50公斤钢瓶及5公斤钢瓶的商用户,应积极参与钢瓶置换,整个钢瓶置换及换证工作将于6月30日结束。在此期间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将对不合格钢瓶进行联合检查,逾期不换者,责任自负。详情咨询新疆燃气服务热线:96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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