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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友好路沿街居民 办车辆出入证须带户口本

2008年03月17日 10:00:43 稿源: 都市消费晨报 评论 订阅新疆手机报

    天山网讯(记者李君霞 通讯员方有功报道)昨日(3月16日),记者从乌鲁木齐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了解到,友好路沿街单位和居民须办理机动车临时出入证的,须注意带齐相关证件证明,居民私人办理须出示户口本及社区居委会证明。

    单位车辆办理出入证须带单位证明、车辆行驶证(单位地址,工作性质,加盖单位公章),居民私人车辆应带行驶证、社区居委会证明、户口本、身份证(人车相符)前往办理。办理时间是从3月17日开始,每天10时~13时30分、15时30分~19时(节假日除外),办证地点为沙依巴克区交警大队。

    交警提示,各单位及居民院落在友好路相邻道路有出入口的,不在办理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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