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山网讯(实习生匡安勇报道) 每年的3至4月份都是各种用人单位招聘人才的活跃时期。这段时间内,总有一些不法分子利用求职人员急于找到工作的心理,以各类招聘名义实施诈骗活动,而且这种现象比较普遍,为此,自治区公安厅经济犯罪侦查总队提醒求职者,应提高自身识假防骗能力。
一是发布高薪招聘广告设陷阱
典型案例:乌市某高校即将毕业的张明由于求职心切,看到一份高薪招聘设计人员的广告后心动了,他没有认真看完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就草率签了字,同时交了一定的押金。之后,张明感觉到他所从事的这份工作并不像广告中所说的那么好,月薪也有一定的水分,便提出了终止合同,没想到合同上很明确地写着:求职者主动要求终止合同的,只能退回10%的押金。
专家点评:有些单位利用各种报刊和互联网发布高薪招聘广告吸引求职者,且精心预谋,故意在用工合同中设置陷阱。求职者在应聘时,由于求职心切,往往不仔细推敲合同条款便草率签字。比如合同中规定“当天安排工作、提供一次以上的面试机会”、“如应聘者主动提出终止合同、按协议退款10%—15%”等。待所谓的“面试”通过后,应聘者一旦提出终止合同,只能拿回少量的退款。
二是利用求职骗取各种费用
典型案例:乌市某高校即将毕业的王新在一次招聘会上看到一家用人单位正在招聘编程人员,他感觉与自己所学的专业比较吻合,于是高兴地去应聘,面试时,这家用人单位负责人告诉他需要交纳工装费、体检费、培训费、面试费等400元钱,他想了想,觉得还能接受,就找同学凑齐了钱交到了那家用人单位,没想到,粗心的他并未发现收据上没盖章,而且,交完钱后都一周多了,那家用人单位也没有给他安排工作。这时,王新发现不对劲想要回400元钱,但一切都已经晚了。
专家点评:黑职业中介打着高薪招聘的幌子诱骗求职者面试后,往往以交纳工装费、体检费、培训费等名义收取应聘者钱款,向应聘者开具收据却不盖章,也不给应聘者安排工作。待应聘者发现上当要求退款时,不法分子便以收回收据盖章为名,将应聘者手中的收据和合同收回,随后逃匿。应聘者既无法要回所交的钱款,又失去了报案的证据。甚至有不法分子在受骗者要求退款时,以暴力相威胁,使受骗者敢怒不敢言。
三是用人单位与中介公司联手行骗
典型案例:乌市某高校的曾红正在读大四,她听朋友说,中介公司好找工作,于是,曾红联系了乌市的一家中介公司,该中介公司工作人员为她推荐了一家用人单位,但对方告知她,需要交相关费用200元,才能面试。曾红在面试时,表现得很好,可用人单位却以曾红身体不合格为由,拒绝录用。曾红找该中介公司退钱时,该中介公司工作人员认为是曾红自身原因未被录用,拒绝退回相关费用。
专家点评:所谓的“中介公司”在收取求职者相关费用后,要求求职者到“用工单位”进行面试,之后“用工单位”便以种种理由称应聘者不合格,不能录用;或者用工单位设置一些应聘者难以接受的苛刻条件,让应聘者“主动提出”放弃应聘。当应聘者要求“中介公司”退款时,“中介公司”便以“由于应聘者自身原因,未被用工单位录用”为由拒绝退款,致使求职者利益受损。
针对以上现象,自治区公安厅经济犯罪侦查总队提醒求职者,不要轻易相信在各类媒体报刊上刊登的小广告。求职者最好咨询正规的中介公司,选择合法的、信誉度高的中介公司;要避免堕入合同陷阱。一定要认真对待各项合同条款,保证合同中有关于中介公司的违约责任的条款,签订合同后务必保留凭证,以便出现问题后及时投诉或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