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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县市低保工作每年要全面复核

2008年04月02日 13:20:00 稿源: 乌鲁木齐晚报 评论 订阅新疆手机报

    天山网讯(记者杨媛媛报道)今后,新疆各地州市每年要对县市低保工作进行一次全面复核,县市每半年、街道(乡镇)每季度要进行一次重点核查,社区要做到经常入户调查以保证城市低保的规范运行。

    3月27日,记者从自治区民政厅了解到,日前,为保证城市低保的健康运行,自治区民政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紧急通知》。通知要求各级民政部门当前急需抓好个人申请制度、低保对象分类定期核查制度、低保对象迁移制度、低保对象定期报到制度以及公示制度等。同时,要普遍设立举报电话、意见箱等,重视听取社会和群众的意见,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认真对待,及时处理。今后凡在城市低保工作中出现问题的单位,除按有关法规处理之外,均取消当年城市低保以奖代补资金。

    据自治区民政厅相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自治区的城市低保工作基本步入了制度化、规范化轨道,有效保障了弱势群体的基本生活。2007年,鉴于部分物价上涨的情况,自治区民政厅先后3次提高了保障水平,共发放城市低保金68406余万元,61.56万人享受了城市低保待遇,月人均补差114元。但从近期全区各地实施的情况来看,一些县市还存在动态管理不落实,制度坚持不力,监督机制不健全等问题,影响了城市低保工作的开展。

    据了解,各地州市近期将结合自治区社会救助规范化建设,在本地区开展一次低保工作清理、排查。对不符合条件的低保户要坚决清理,对低保制度坚持不力,工作责任心不强的基层单位和个人,要严肃处理,绝不姑息。自治区民政厅将对各地清理排查情况进行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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