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山网讯 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局与自治区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共同研究决定,自2008年6月10日起,新疆统一认定国际道路运输驾驶人员交通事故责任记录,只有近3年内无重大以上道路交通责任事故记录证明的驾驶人员,才能从事国际道路运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