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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民政厅采取六项措施加强灾区捐款管理

http://www.tianshannet.com  2008年06月13日 10:03:42 天山网  订阅新疆手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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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山网讯(通讯员王金虎报道)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政厅严格按照民政部第35号令《救灾捐赠管理办法》,采取六项措施,加强对地震灾区捐赠款物全程的规范化管理和监督。

    据了解,自治区支援地震灾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至今未发现有不合理使用救灾款物的情况。

    六项措施主要内容是:使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捐赠专用收据》接收捐赠款物,指定帐户专户归集捐赠款;对捐赠物资建立分类登记表册,统一管理、调运;将接收到的捐赠资金及时分期分批上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建立救灾捐赠款物监督检查管理机制;及时向社会公布接收捐赠款物情况,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积极配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审计部门的审计调查工作,规范资金和物资接收、管理、使用等程序和环节,确保救灾款物全部用于受灾群众;加强与新闻媒体和全社会的共同监督,主动邀请各媒体记者参与捐赠款物活动进行全程采访,并与《新疆日报》《民生连线》栏目一起,通过读者来信、电话、qq群、电子邮件或登陆新疆日报网站留言的方式,认真为各族人民群众解疑释惑、排忧解难。

收藏此页 打印此页 稿源: 中广网新疆频道 责编: 李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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