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在线讯(记者王晓娟报道)户籍不在乌鲁木齐市的各大中专院校的2008年应届毕业生,从2008年起其户籍可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团委青年就业服务中心免费存放三年,待符合落户条件后可办理乌市常住户口。
携带相关证件 可办常住户口
据自治区团委青年就业服务中心大中专毕业生落户办公室工作人员介绍,为创造良好的人才环境,乌鲁木齐市决定放宽外地生源大中专毕业生在乌鲁木齐落户的政策。
2005年、2006年、2007年普通高校的毕业生,带着与就业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书,单位开具的落户证明和居住证明,社保所出具的社保清单(毕业不满三年出具3个月的社保清单,超过三年出具一年社保清单),身份证原件及毕业证原件、复印件即可办理乌鲁木齐市常住户口。
但是仍有一部分毕业生未签订就业合同或者签了劳动合同暂时还没有缴纳够三个月以上社保,达不到落乌鲁木齐市常住户口的条件。针对这一情况,自治区团委出台了免费为应届大中专毕业生保存户籍的相关规定,方便那些没有签订就业合同或没有确定就业趋向的毕业生,今后办理乌鲁木齐市的常住户口。
高校毕业生 均可免费保存
据了解,自治区团委为毕业生免费保存户籍的时间为3年,3年内只要毕业生就业后符合了乌鲁木齐市毕业生落户政策的相关条件后,任何时候都可以到自治区团委办理落户手续。落户在大中专毕业生集体户以后,等个人、配偶、父母有固定住所后,即可转入个人户口。
今年的应届毕业生毕业后暂时带上户口迁移证到自治区团委青年就业服务中心大中专毕业生落户办公室办理免费托管即可,同时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党、团组织关系也可以接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