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山网讯(记者侯向群报道)从今年起到2012年,新疆将用12.73亿元建设全新的社会福利机构,这一政策将惠及我区失去父母的儿童以及无人赡养的老人。
6月26日,记者从自治区民政厅获悉,2008年至2012年,中央和自治区将投入12.73亿元,在全区范围内新建、扩建一批儿童福利机构、农村敬老院。到2012年基本实现全区失去父母的儿童、弃婴机构供养率达60%,农村五保老人集中供养率达50%。
据悉,目前我区社会福利机构已发展到850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