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山网讯(记者董少华报道)为缓解成品油提价对公益性运输行业带来的成本增支影响,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拨付2008年城市公交、出租车、农村客运三行业成品油调价财政补贴的通知》,自治区交通部门将把20600.03万元油价补贴款拨付到从事农村客运、城市公交和出租车经营者手中。这是记者7月1日从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局获悉的。
今年,我区共拨付32151万元作为油价财政补贴款,其中,20600.03万元由自治区交通部门拨付给农村客运、城市公交和出租车经营者,另外11550.97万元由自治区建设部门拨付到城市公交和出租车经营者。
本次燃油补贴不分车型和燃料种类,实行相同标准,按车辆发放。其中,农村客运油价补贴款13196万元,出租车7070.45万元,城市公交333.58万元。具体为:农村客运一级网络车辆:605元/客位;农村客运二级网络车辆:700元/客位;农村客运三级网络车辆:800元/客位;城市公交:2130元/车;出租车:4920元/车。
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说,各从事农村客运、城市公交和出租车经营者在拿到燃油补贴款后,客运票价不得再上涨。
补贴款将在7月25日前发放到这些经营者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