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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6个月未缴租金 廉租房将被收回

http://www.tianshannet.com  2008年07月02日 15:13:28 天山网  订阅新疆手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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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山网讯(记者潘莹报道)从7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乌鲁木齐市城市廉租住房保障办法》规定,廉租房的承租人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未交纳廉租住房租金,政府将停止向其配租廉租住房。

    根据此《办法》,申请廉租住房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首先须提出书面申请,由街道办事处或镇政府初审并公示,再由区(县)民政部门二次审核,并反馈到区(县)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经过二次公示后予以核准登记,再对申请家庭的收入水平、住房困难程度和申请顺序确定轮候顺序,轮候到位的家庭即可与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签订廉租住房租赁合同。

    据了解,廉租房的承租人如果已不符合规定条件的,或将所承租的廉租住房转借、转租或改变用途,或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未交纳廉租住房租金,政府将停止向其配租廉租住房。

    记者从乌鲁木齐市房产局了解到,乌鲁木齐廉租住房租金标准为0.98元/平方米。除了实物配租外,政府还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实行货币补贴的住房保障方式。

    2007年乌鲁木齐共建解危解困房786套,今年乌鲁木齐将建设保障性住房90余万平方米,其中廉租房2000套。

    夫妻买房须得注明“共有”

    天山网讯(记者祝慧容报道)7月1日,记者从乌鲁木齐市房产局获悉,新《房屋登记办法》于7月1日起正式实施。

    新办法最大的变化在于将以往以“房产证”为准的原则改为以“房屋权属登记”为准,有效地防止了一房二卖情况的发生。今后,房屋权属登记”将成房屋唯一的“身份证”,且法律效力大于房产证。

    以前,对于夫妻共有房屋,一般房产证上只注明丈夫或妻子的姓名,很容易引起产权纠纷。从7月1日开始,这种情况将得到解决。根据新登记办法,共有房屋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登记。共有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可由相关的共有人申请,因共有性质或者共有人份额变更申请房屋登记的,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也就是说,房屋权属登记将同时注明夫妻二人的姓名,并标明“共有”的字样。如果只登记一方的名字,那么将不视为共有财产,登记方单方享有对该房屋的处置权利。

    这位负责人这样解释房屋权属登记在房屋权利归属中的重要性:“房产证就像居民身份证,房产局的房屋权属登记相当于公安部门留有的户籍档案,公民个人无法对内容造假。”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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