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在线讯(记者王媛媛报道)今后,乌鲁木齐市民在购买期房时,可以跟开发商约定一同前往市房屋产权交易管理中心申请预告登记,开发商如拒绝申请,市民可单方面预约产权。
7月1日,记者从市房屋产权交易管理中心了解到,7月1日实施的国家《房屋登记办法》首次增设了预告登记这一规定。今后,购房市民权益就得到了“全程保障”,可以预约自己的房屋产权。
据了解,凡是有预购商品房(以现金形式购买的期房);以预购商品房设定抵押(以按揭形式购买的期房);房屋所有权转让、抵押情形的,市民可申请预告登记。
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的规定,市民购买期房时须和开发商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开发商未按照约定与市民申请预告登记,市民可以单方申请预告登记。
但二手房转让必须双方同时申请预告登记,不得单方面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书面同意,处分该房屋申请登记的,房屋登记机构则不予办理。
市民在申请办理预告登记时,均需填写登记申请书,并提供申请人的身份证明等相关材料,具体情况可在市房屋产权交易管理中心咨询。
市房屋产权交易管理中心负责人说,申请人取得预告登记证明后,相当于为购买的期房预约了产权。
该负责人表示,目前,市民购买期房比现房风险大,预购商品房的购房人是最需要得到特殊保护的群体,因为在预购商品房的情形下,开发商和购房人存在信息上的不对称,购房人处于弱势地位,开发商一房多售,损害购房人比较常见。增加的预告登记规定也保护了购房人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