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在线讯(记者史传芝 实习生王琳报道)7月2日,记者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事厅获悉,自治区新增20个区直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范围。
这是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的第二批区直机关参照单位,截至目前,有88个区直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列入参照单位。
20个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后,不改变事业编制性质,对实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需认真执行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不得实行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职务、工资、奖金等人事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