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在线讯(记者王媛媛报道)本来由开发商承担的新建商品房交易费,却让购房者承担费用。7月2日,乌鲁木齐市房屋产权交易管理中心发布购房警示:新建商品房交易费由开发商承担,市民不必掏此费用。
当日,市民王丽告诉记者,自己在水磨沟区买了一套房子,因为房屋已经取得预售许可证,开发商现在让自己跟他们签订合同。
“在签合同前,开发商先让我们把一些费用交齐,除了契税、维修资金还有交易费。这些费用都由他们代交。”王丽说,自己买的房子有88平方米,开发商给的一张清单写的是交易费每平方米6元,这样算下来需要缴纳528元交易费用。因为担心缴纳的费用有什么问题,王丽当日便到市房屋产权交易管理中心咨询。
市房屋产权交易管理中心负责人说,目前一些开发商利用市民不清楚相关政策这一情况,以办房产证名义将新建商品房交易费转嫁给老百姓。部分市民在买房前都以为是自己掏这笔费用。王丽所碰到的就是这种情况,开发商不仅转嫁这笔费用,还擅自提高新建商品房交易费用。如果开发商要求市民缴纳新建商品房交易费,市民可拒绝缴纳。对已收取这笔费用的开发商,应依法退回,市民也可拨打12358价格举报电话进行举报。
根据相关规定,新建商品房交易手续费:住宅每平方米3元,其中经济适用住房减半征收,非住宅每平方米6元。存量房屋:已购公有住房首次上市交易每平方米1.5元,其它住宅每平方米6元,非住宅每平方米8元。而新建商品房的交易手续费由转让方(卖方)承担,存量房屋(二手房)的交易手续费由转让双方各承担50%。
市房屋产权交易管理中心提醒市民,新建商品房在办理房产证时市民只需缴纳契税、维修资金、印花税、登记费这几项费用,其他的办证费用都由开发商来承担。另外,市民最好是自己缴纳契税、维修资金等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