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在线讯(记者赵晓露 实习生赵晶报道)7月6日,国家实施的新疆少数民族双语幼儿园建设工程正式启动。从2008年起,5年内将投入20.95亿元用于新建和改扩建新疆7地州及9县市“双语”幼儿园。
同时,这些幼儿园附设的生活设施、教育教学辅助设备及活动设施进行标准化配置,从而根本改善少数民族学前“双语”教育的办学条件。
建筑质量政府负责
目前,第一批两亿元资金已经到位,将首先重点支持南疆三地州学前“双语”幼儿园建设。
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双语幼儿园建设工程领导小组组长尔肯江·吐拉洪指出,“双语”幼儿园建设工程必须保证质量,园舍必须具备相应的抗震防灾能力,确保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千万不能为了省钱,降低建设标准,放松监理要求,造成新的安全隐患。
同时,自治区将出台《自治区“双语”幼儿园建设工程管理办法》,对工程建设作出明确规定,县级政府的县长将成为工程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同时实行县级政府承担终身责任的制度。
师资力量必须确保
尔肯江·吐拉洪还强调,自治区“双语”幼儿园建设项目启动同时,各地要高度重视“双语”幼儿园师资的招聘、培训工作,确保开园的同时具有较高素质和经受幼儿培训的教师上岗任教。有条件的地方还可以争取对口支援省市在幼教师资培训的支持和帮助,力争把国家项目办成精品工程。
近年来,自治区党委、政府把“双语”教学作为自治区民生建设的重要内容,“双语”教学的组织机构和工作机制不断健全,经费逐年增加,3年来拨付经费2.06亿元,累计使33.3万人次的少数民族学前幼儿受益,4054名学前“双语”教师享受工资补助,340余所学前教育机构的校舍得到维修。
据统计,截至2007年底,全区学前、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在校少数民族学生237.8万人,接受“双语”授课的学生和“民考汉”学生为64.95万人,占少数民族学生总数的27.33%。学前和中小学少数民族教师中具备“双语”教学能力的教师2.18万人,占少数民族专任教师的14.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