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山网讯(记者王新红报道)记者从25日上午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召开的会议上获悉:自治区人大常委会2009—2012年的地方立法规划编制工作今日正式启动,并首次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自治区地方立法规划项目建议。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艾力更·依明巴海出席会议。
征集编制工作从现在开始到11月底结束。分安排部署、调研申报、汇总论证、审定四个阶段,最终形成规划草案。编制自治区立法规划,是做好自治区地方立法工作的基础和前提,也是确定自治区今后四年每年立法计划的重要依据。
艾力更·依明巴海在会上指出,制定常委会立法规划,是自治区民主法制建设的一件大事,也是新一届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点工作,有利于进一步明确新时期立法工作思路,全面把握地方立法的总体需求,增强立法的计划性和科学性。各单位、各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编制立法规划对于做好地方立法工作的基础性作用,坚持将立法决策与自治区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决策紧密结合,把我区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重要的、急需的、条件成熟的立法项目作为立法规划的主要内容和重点任务,研究制定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相衔接、促进新疆开发建设、维护社会稳定的地方性法规。筛选项目、编制规划要从自治区当前的实际出发,处理好数量和质量的关系,坚持立改废并重的原则。
艾力更·依明巴海强调,各单位、各部门要充分发扬民主、科学论证、集思广益,确保立法项目的科学性和可行性,特别是对于基层群众提出的建议更要认真研究、充分考虑,深入了解他们急需的和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善于挖掘和发现立法的新思路、新角度、新领域,严格按照规划的要求和次序开展立法工作,按时提交出比较成熟的法规草案,确保立法规划的顺利实施,为保证和促进自治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作出积极的贡献。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国梁主持会议。
自治区副主席靳诺在会上表示,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关于征集自治区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地方立法规划项目建议的通知》要求,加强组织协调,按时保质完成好项目建议申报工作。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尼相·依不拉音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