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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实施<义务教育法>办法》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http://www.tianshannet.com  2008年08月23日 15:21:50 天山网  订阅新疆手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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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山网讯  目前,新疆义务教育的发展不均衡现象依然存在。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实施办法》对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提出了明确规定。

新修订的《自治区实施<义务教育法>办法》提出,各地教育部门要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杜绝择校现象的发生,让所有的孩子都能享受到平等的教育。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律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李建新:"在我们的调研当中有的孩子不愿意在自己应该去的学校去上学,他想跨学区到别的学校去学习这种情况还有很多的。这要求咱们的教育行政部门要优化教育资源的配置,促进我们学校的均衡发展,逐渐缩小学校之间的办学条件和差距。同时也规定不得把学校分为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贫困边远的地区根据本地的实际实行民汉和校,混合编班根据生源的分布,来整合教育资源设置寄宿制学校或者教学点, 确保居住分散偏远的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

针对目前一些学校流行办各种各样的特色班、特长班,重点班等现象,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实施办法》也做出了相关规定。李建新:"学校里面也不得在校内分设重点班非重点班,或者举办各种名义的实验班特长班。有这方面行为的都要由上级人民政府及其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呢,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都要给予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直接行政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违反规定收取费用的,责令退还所收取的费用,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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