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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实做好规范清理集资建房工作

伊犁州直召开清理纠正单位违规集资建房工作会议
http://www.tianshannet.com  2008年08月28日 09:19:25 天山网  订阅新疆手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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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山网讯(记者孙有堂报道)8月27日,伊犁自治州召开清理纠正违规集资建房工作会议,伊犁州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政法委书记、州直清理单位集资建房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张云发表重要讲话。州党委常委、常务副州长万水主持会议。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规范清理单位集资建房工作通知精神,进一步掌握好国家和自治区住房制度的政策和规定,自治州采取以会代训的方式,召开了此次会议。

    会议提出,各单位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规范清理集资建房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规范清理集资建房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政策性强、情况复杂,各单位必须明确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集资建房就是享受房改优惠政策,一户只能享受一次房改优惠政策;二是以为职工谋利益的名义集资建房,甚至多次购房、重复享受房改政策是不正确的。

    各单位要把握政策,全面做好规范清理集资建房工作。重点把握好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把握好规范清理集资建房的时间界限。此次规范清理集资建房的政策界限以自治区人民政府新改发〔2006〕26号文件的下发时间为准。即,2006年3月11日之前批准立项的单位集资建房,本人已参加房改又参加集资建房的,应退出原购、租住房,对退房确有困难的,也可将集资建房按竣工当年同地段社会开发的经济适用房平均价格补足差价;对集资建房中超出住房建筑面积控制标准的部分,按照竣工当年同地段相同结构普通商品房价格补足差价。2006年3月11日之后仍然继续集资建房的,要退出房改房,对退房确有困难的,可将集资建房按照当年竣工同地段普通商品房价格补足差价。

    会议要求,各部门要把握好登记工作这个关键环节,解决好在规范清理集资建房期间可能遇到的难点问题,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做好房改政策的宣传和解释工作,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督促检查和指导,确保州直清理集资建房工作顺利开展。

    州建设部门和房改部门的专家就州直清理纠正违规集资建房工作的清理对象、范围、重点、依据和要求等方面问题,向与会人员授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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