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山网讯(记者王新红 董映雪报道)8月28日上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三次地方立法研讨会召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艾力更·依明巴海在会上发表书面讲话强调,面对加快新疆大开发、大发展对立法工作提出的新任务,必须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地方立法工作,充分发挥立法的保障、规范、引导和促进作用,为建设繁荣富裕和谐的社会主义新疆提供更加有力的法制保障。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国梁、栗智出席会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尼相·依不拉音主持会议。
来自各地州市人大、自治区政府法制办及各厅局的立法工作者在为期两天的会议上,将就提高地方立法质量、制定好自治区2009年至2012年地方立法规划交流情况,研讨问题,进一步推动自治区的地方立法工作。
改革开放以来,自治区地方立法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自治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共审议通过和批准地方性法规和法规性决议决定381件。新一届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成立以来,注重民主立法,科学立法,在编制立法规划中首次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立法项目建议。目前,正抓紧开展编制立法规划的各项工作。
艾力更·依明巴海说,各级人大常委会和各单位、各部门以及从事立法工作的同志,要站在自治区改革发展稳定全局的角度来谋划和思考地方立法工作,统筹研究、科学规划,认真负责地提出立法项目建议,防止和克服部门局限性和部门利益倾向,要各司其职,按时完成编制立法规划的各项工作。
艾力更·依明巴海强调,各单位、各部门都要坚持将立法决策与自治区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决策紧密结合,把我区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重要的、急需的、条件成熟的立法项目作为立法规划的主要内容和重点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