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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经营者强制消费被投诉3次将丧失营业资格

http://www.tianshannet.com  2008年08月30日 13:38:14 天山网  订阅新疆手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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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乌鲁木齐8月29日专电(记者潘莹)针对部分咖啡屋、茶房、西餐厅利用婚托、网托、职业介绍等手段引诱消费者到其经营场所实施强制高消费现象,乌鲁木齐市日前新出台的整治办法规定,对3次被投诉的经营者,将吊销营业执照。

办法规定,今后凡遇到上述现象的消费者,无论到公安部门投诉还是到工商部 门投诉,均统一转交工商部门消费者权益保障部门,并依照国家有关法律定性为强制消费行为的对经营者进行处罚;对两次被投诉和处罚的经营者,工商部门和公安部门将在其经营场所门前联合竖立《警惕婚托、网托实施消费欺诈》告示牌,向广大消费者进行警示,公开曝光;对三次被投诉的经营者,工商部门将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对继续经营的,将查封其经营场所。同时,公安部门将对经营者和婚托、网托的犯罪行为进行依法调查,追究其刑事责任。

截至目前,乌鲁木齐市工商部门已立案查处10余起消费欺诈案件,罚没款近4万元,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数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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