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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草案规定班车中途揽客最少罚100元

http://www.tianshannet.com  2008年09月26日 10:31:20 天山网  订阅新疆手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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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心网讯(记者郭倩报道) 班车没坐满,中途再拉几个人?车辆维修费随口说了算?今后,这些行为可能被明令禁止,一经发现除没收违法所得外,还将予以处罚。25日,《自治区道路运输条例》(草案)提请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草案规定,班车、包车、旅游客运经营车辆应当按照车票载明的或者约定的时间、地点运送旅客,不得更换车辆、强迫旅客下车或者将旅客移交其他车辆运送。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合理原因,需要更换车辆或者移交其他车辆运送的,应当如实告知旅客,并不得重复收费。降低车辆档次的,应向旅客退还车票差价。

对于频发纠纷的机动车维修业务,草案规定经营者应当使用经检测合格的检测设备维修车辆,不得虚报修理项目、费用。

依照草案,班车客运经营者站外揽客,包车客运、旅游客运经营者沿途揽客的,将由县级以上运管机构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机动车维修经营者采取虚报修理项目、修理费用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维修业务的,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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