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心网讯(记者郭倩 实习生李珊报道)在今年冬季采暖期即将到来之际,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10月8日在供热保障暨冬季大气污染治理工作动员大会上宣布,全市为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严管区”,同时划定北至喀什路,南至燕儿窝路,西至西外环路,东至东外环路的中心城市范围为“重点严管区”,实施分区域重点管理。
在此基础上,已公布的200家重点排污企业列为“严管单位”,对其中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占全市总排放量70%以上的11家企业列为“重点严管单位”,进行重点监管。
“重点严管区”内严控一切可能出现的污染源,环保部门在该区域的监察频率将远远高于其它区域。“重点严管单位”实施专人管理挂牌督办,即由环保部门逐个为目标企业确定专员实施监察,确保污染物排放总量达标排放。
据悉,2007年,首府环境空气质量二级和好于二级的天数为252天,较2006年增加6天,占全年的69%。截止目前,今年二级和好于二级以上的天数达到200天,比去年同期增加了1天。
“在这个1天的背后,我们今年已累计投入两亿元专项资金用于供热基础设施建设改造,来减少污染物排放。”乌市委副书记、代市长吉尔拉·依沙木丁在会上表示。
“剩下的两个月是关键,今年市民能不能多有几个好天气,就看供暖企业是不是都启用了脱硫除尘设施,环保部门是不是监察到位了。”
吉尔拉·依沙木丁面向台下坐着的全市供热企业代表和环保部门说:“请大家试想一下,每个人的父母子女、兄弟姐妹都呼吸着同样的空气,如果冬季出门老百姓能见上蓝天,政府做再大的努力都是值得的。”
严管区
1、环保部门将对排污企业实施早夜检和巡查,每周检查和巡查频次不少于5次,重点督促检查各企业是否依照操作规程实施操作,确保各类大气污染防治设施按照技术规范正常运行。
2、建立实时监控系统。监测数据连续两天超标的单位,还要另外进行监督性监测,为环保执法提供处理依据。而对在线监测数据连续一周达标排放的单位,还将红榜公示,予以表扬。
3、全面推广使用低硫煤。单位和个人适用燃煤设施时,鼓励使用硫份小于0.5%的低硫煤。对于没有安装任何除尘脱硫设施的燃煤使用单位,必须使用添加合格固硫助燃剂的洁净煤
4、禁止露天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垃圾等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违者对个人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对单位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重点严管区
1、在严管区的基础上加大检查频次和处罚力度。
2、专人在线监测。利用重点企业已经安装使用的烟气在线监测系统,对二氧化硫,烟尘排放单位进行网络实时监控。
3、不得运入或使用高污染燃料,包括原煤(散煤、粉煤、煤矸石)、燃料油(重油、渣油)、硫含量大于0.3%的蜂窝煤、硫含量大于30mg/Nm3的人工煤气。确因生产工艺需要,并具备防止污染技术条件的,须经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4、在严管区的基础上,擅自运入、存放高污染原料的,对个人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5、重点严管区内,原则上不予审批新建、扩建、改建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
11家“重点严管单位”
1、中石油乌石化分公司
2、乌鲁木齐环鹏有限公司
3、新疆新化化肥有限责任公司
4、神化新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5、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6、国电新疆红雁池发电有限公司
7、宝钢集团新疆八一钢铁有限公司
8、新疆华电苇湖梁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9、新疆华电红雁池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10、乌鲁木齐万嘉热力有限公司二分公司
11、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天山水泥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