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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一集体两个人获抗震救灾国家表彰

http://www.tianshannet.com  2008年10月09日 03:52:52 天山网  订阅新疆手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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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疆两人获抗震救灾受到国家表彰

    10月8日上午,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在人民大会堂隆重举行全国抗震救灾总结表彰大会。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央军委的决定,授予成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等319个集体“全国抗震救灾英雄集体”荣誉称号;追授雷勇等5名同志“全国抗震救灾模范”荣誉称号;授予蒋敏等517名同志“全国抗震救灾模范”荣誉称号。

    其中,新疆有一个集体、两名个人获得表彰,分别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团委、青联支援抗震救灾工作青年服务队、墨玉县芒来乡布都休克村农民买买提明·日吉甫(维吾尔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办公室主任殷泰平。

    在会上,经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胡锦涛提议,全体与会人员起立默哀,向为夺取抗震救灾斗争重大胜利而英勇献身的烈士们,向在地震灾害中不幸罹难的同胞们表达深切的思念和沉痛的哀悼。

    随后胡锦涛发表重要讲话。他指出,今年5月12日发生的四川汶川特大地震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破坏性最强、波及范围最广、救灾难度最大的一次地震,给灾区人民生命财产和经济社会发展造成巨大损失。我们组织开展了我国历史上救援速度最快、动员范围最广、投入力量最大的抗震救灾斗争,最大限度地挽救了受灾群众生命,最大限度地减低了灾害造成的损失。在这场波澜壮阔的抗震救灾斗争中,我们积累了应对突发事件、抗击特大自然灾害的宝贵经验,也从中收获了许多极其宝贵的启示。

    胡锦涛等领导同志向受表彰的抗震救灾英雄集体和抗震救灾模范代表颁奖。走上主席台接受表彰的代表中,既有人民解放军指战员、武警部队官兵、民兵预备役人员和公安民警,也有基层干部、人民教师、医疗卫生工作者、新闻工作者、科技工作者、工程建设者和志愿者等。全场观众一次次用热烈的掌声,向这些抗震救灾英雄们致敬。(以上内容自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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